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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淹青年城"案业主败诉业主不服判决已上诉

新华报业网  200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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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7月7日,南京市江宁地区的一场特大暴雨在短短几个小时内将当地的几家楼盘变成一片“泽国”。在受灾最为严重的江南青年城小区,不少一楼住户的家庭财产在暴雨中蒙受了较大损失。去年7月12日,本报曾以《小区受灾居民索赔遇难题》为题做了专门报道。今年3月,10位业主联名将该小区的开发商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上了江宁区法院,要求其改造小区的排水管网,并赔偿损失。昨日,业主们遗憾地告诉记者,他们一审败诉了。但他们对开发商始终没有出具竣工图和验收报告不服,已经上诉。暴雨袭击南京八大楼盘被淹漫过腰身365记者在最淹楼盘体验居民辛苦(图)

  业主:不服判决已经上诉

  从去年10月份立案,到拿到刚刚下发的判决书,原告之一的郝庆庆显得有点心力交瘁。坐在还留有水淹后斑驳印记的桌椅旁,郝庆庆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判决书。房屋遭暴雨袭击如何理赔?

  她告诉记者,2003年,她买了江南青年城的房子,2005年,花费了20万元对房屋进行装修。去年7月7日,暴雨中,她家水位达1米左右。“我认为,开发商最主要的责任就是小区内配套的排水管网存在严重问题。”她向开发商索赔6万多元损失。今年3月份,她和其他9名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近日,江宁区法院作出判决,暴雨纯属天灾,排水管网符合要求,开发商无责。“肯定不满意啊,我们还要继续上诉”,郝庆庆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此案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判业主败诉三点理由>>>江宁佛城路改造工程开工江南青年城今年不再淹

  那么法院为何判业主败诉呢?记者从判决书上看到了法院的三点理由,首先,经法院现场勘验,青和公司交付使用的排水管网直径大于业主的主张,可以认定青和公司履行了相应义务。也就是说,法院认为开发商的排水管网是符合要求的。

  其次,2007年7月4日那一天,同样天降暴雨,但是户主室内并没有进水,说明排水管网是在正常情况下发挥了应尽的功能。

  再次,青年城小区附近市政排水泵房的电气设备被雷电击毁亦属天灾。最后法院得出结论,业主被水淹属于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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