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房网选粹 | 大白天下 | 缤纷楼花 | 城市屋檐 | 笋盘推荐 | 原色评论 | 聚焦长三角 | 楼市纵横 | 业界分析 |
炒涨炒落 | 理财提示 | 房·故事 | 维权档案 | 专家答疑 | 置业顾问 | 精打细算 | 为所欲为 |  
您当前的位置 :房网 > 房故事 正文
三套房子让亲骨肉成仇人

江宁:“奇特”家庭纠纷

南京日报  2008-04-30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新华报业网讯   房主楼房被多家挤占   最近1个月以来,江宁区岔路口某高档小区发生一起“奇特”的家庭房产纠纷。

  26岁的小儿子何某名下有3套房子,不过巨额房贷一直由父母偿还,蔡萍(母亲)老两口住着一套房子,和大儿子蔡翔(随母姓)在另一套房子开工厂,他们试图阻止小儿子卖掉另一套房子,结果被儿子指控非法侵占3套房产。

  父母写“债务纠纷”阻止小儿卖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在78幢105室的门前的墙壁上,写下了“债务纠纷”4个血红大字。57岁的大妈蔡萍告诉记者:“字是我写的,不然房子要被小儿子卖掉了,这样一写,上门看房的中介、买主都不敢买房子了。”

除了78幢的这套房子,位于10幢的房子也有同样的血红大字,蔡萍说26岁的小儿子何某已经在今年元旦将86岁的外婆赶出来,把房子卖掉了,他们强行制止,现在小儿子已经被买主告到法院。
  分别以两个儿子名义买了三套房

  据蔡萍介绍,2000年以前,她和老伴、2个儿子一直居住在大行宫。

  拆迁时,他们家分到了14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夫妻俩因为双下岗贷不到款,所以就让大儿子蔡翔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在岔路口这个高档小区的10幢、32幢买了2套房子,当时贷款了35万元左右,由他们父母偿还。

  2004年,夫妻俩又想开一家手工纺织作坊赚点钱,所以又在78幢买了一套房子,一边作为厂房一边坐等房价上升。“买78幢的房子时,我们用22岁的小儿子何某以个人名义买下了这套房,贷款了40多万元,我们父母来还款。”

  房子全转到小儿名下,拿出贷款做生意

  蔡萍和大儿子蔡翔均向记者表示,他们当时的做法太单纯,留下了后患。“因为正好做生意缺钱,我们将两套房子以32万元的价格假装卖给了小儿子,小儿子成功向银行贷款19.8万元,把这笔钱给了我们做生意。19.8万元的贷款还是由我们父母来还,30%的首付款也就是12万元钱没有给他大哥。没想到他谈恋爱结婚以后,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他说,三套房子现在都是他一个人的。”蔡萍说着就哭了起来。

  [老人]   小儿子想把三套房子都给卖了

  蔡萍表示,小儿子何某今年1月1日以装潢婚房为理由,将在10幢里与他同住的外婆赶了出来。

  她没想到,4月8日,报纸上刊登了小儿子的卖房广告,4月9日小儿子突然离婚了,他们得知小儿子已经以58万元将10幢的房子卖掉了,于是赶紧向江宁区房产局申诉,申请对房产冻结。小儿子就这样被买房人告到法院。

  4月28日中午,他们夫妻俩和大儿子来到10幢的房子里,将门锁砸开,把东西搬进去,没想到小儿子报警,说是父母非法侵占他的房子。“小儿子就是要把3套房子慢慢卖掉,把我们赶走。”蔡萍说。

  蔡萍说,2007年7月份,他们夫妻俩和大儿子突然得知小儿子结婚。他们赶紧拉着小儿子去南京市公证处公证这3套房子是小儿子的个人婚前财产,首付款和已还清的贷款共64.4万元都是他们老两口出的,小儿子没出一分钱。

  蔡萍夫妻目前准备退让一步。“他把3套房子拿走好了,把首付款和已还清的贷款共64.4万还给我们,剩下的贷款让他自己去还吧。”

  [小儿子]   父母、哥哥非法侵占我的3套房

  小儿子何某则表示:10幢、32幢、78幢的三套房子的房产证、土地证都是他的名字。在法律上明确是他的个人财产,哥哥当初想结婚,打算免费拿走他的一套房子,矛盾就开始了,目前父母、哥哥在侵占他的房子,非法阻止他正常的房屋买卖,导致自己因为违反合同被买房人告到法院,对方现在索赔10万元的违约金。

  “这些后果都是我父母造成的,他们要承担责任,但是我没有想过要把父母赶出来,还打算把32幢的房子让我父母一直住呢。”何某表示。

  何某说,10幢、32幢的房子都是他从哥哥手上买下来的,当初已经给了哥哥19.8万元的贷款,12万元首付也一次性给了。至于78幢的那套房子,是他自己买下来的,十几万元的首付也是他个人交的,只是贷款由父母来还,父母和哥哥在他的房子里开作坊,按理说要交房租,所以已经偿还的贷款和房租相抵消。当时,父母逼他去公证处签公证书,所以他不承认78幢房子的首付款是父母给的。(朱宏俊)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华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或集团子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报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

南京房地产信息网 南京城市规划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土人景观 万科周刊 中城房网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全房网 新华网房产频道 人民网房产频道 江苏网房产频道 南京房地产-搜房网
新城市房产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新华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