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房网选粹 | 大白天下 | 缤纷楼花 | 城市屋檐 | 笋盘推荐 | 原色评论 | 聚焦长三角 | 楼市纵横 | 业界分析 |
炒涨炒落 | 理财提示 | 房·故事 | 维权档案 | 专家答疑 | 置业顾问 | 精打细算 | 为所欲为 |  
您当前的位置 :新华报业网 > 房网 > 维权档案 正文
拆迁费只给房东承租户打官司补偿6万

新华报业网  2008-03-11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六合区的一位市民王老板跟房东吴先生租下了一处门面房,在此经营大排档生意,结果在租期未到之时,此处门面房被列入拆迁范围,王老板的门面房被拆了,他却没有得到任何补偿。为此,王老板将房东和拆迁单位告上法庭,结果获得相应补偿。

据介绍,王老板当初跟吴先生签订下租约,约定吴先生将自己的二间半房屋出租给王老板经营大排档。随后,王老板领取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但2007年7月,这处门面房被列入了拆迁范围,并由南京某园林绿化管理所作为拆迁人,负责拆迁。因房东是吴先生,绿化管理所找到吴先生,经过协商,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眼看自己的租期没到,投入的装潢及其他投资无法收回,王老板于是去找绿化管理所,但对方辩称他们拆迁的是房东吴先生的房子,因此只与产权人签拆迁协议,不承担承租人的损失。然而,当王老板找到吴先生时,吴先生称拆迁是政府行为,这是属不可抗力,如果想要索回损失,应该找拆迁公司,因为如果没有拆迁就不会造成这种损失。

  此外,吴先生还先下手为强,于2007年11月将王老板诉至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双方解除租赁合同,王老板腾退房屋后,支付所欠房租1000余元。

  为此,王老板以绿化管理所和吴先生为被申请人,向当地房产管理局申请裁决,要求支付因申请人改变房屋用途增加的补偿款的50%、搬迁补助费、过渡补助费、设施搬运费、停业补偿费等各项费用约9万元。结果被当地房产局以“涉案房屋正在发生诉讼”为由,不予受理。无奈之下,王老板将房产管理局告上法庭。最终,拆迁部门、吴先生一次性补偿王老板60080元,王老板为此付出的投资损失也得到了弥补。

  代理律师南京环太律师事务所张太中律师告诉记者,作为当事一方的房产局,因涉案房屋没有发生拆迁补偿诉讼,他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决定没有事实根据。应由相关部门予以撤销。张律师称,王老板所面对的是房东和房管局两起纠纷,一起典型的承租人要求拆迁补偿款的案例,因此有一定的难度。应该说,王老板最终得到6万元的补偿,实属不易。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华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或集团子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报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

南京房地产信息网 南京城市规划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土人景观 万科周刊 中城房网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全房网 新华网房产频道 人民网房产频道 江苏网房产频道 南京房地产-搜房网
新城市房产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新华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