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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维修金可不交?

新任房主对维修金享有支配权

新华报业网  200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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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朱女士来电询问,她在今年2月份刚刚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产权证、土地证都已经办了下来。昨天看到本报报道的物业维修资金交存办法要调整的消息后,想知道她购买的这套二手房是否也牵涉到维修金的交纳,如果需要的话,她该办理什么手续?

 

  记者出击>>>

  市场人士介绍说,现在市场上交易的二手房,只要购买者能够顺利办下两证(产权证与土地证)的,其实都不需要交纳物业维修资金。原因在于二手房的原房主必须在交清了维修资金后,才能领到产权证,而只有拥有合法的产权证,该房产才能够上市交易。这样一来,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大可以放心,这笔维修金已经由原房主交过了。

  那么,物业维修金的发票上仍是原房主的名字,这会影响到购房人的利益吗?据南京市房管部门一位资深人士介绍,在今后碰到房产的维修需要动用这笔资金时,新任房主仍享有支配权。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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