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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不要房离婚后又后悔

男子为分房子状告前妻法院判决不支持

新华报业网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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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当时我不放弃房产她就不肯离婚,我是被威胁的。”梁忠智在离婚协议上自愿放弃了房产,最终如愿离了婚,可他又后悔了:“毕竟这是一套房子啊,给她一个人太可惜了。”近日,梁忠智把前妻告上了溧水县法院,索要曾经放弃的那份房产。

  “他竟然还有脸来告我?”当宗玥收到了法院传票之后,先是一惊,随后勃然大怒,把她告上法院的竟是前夫梁忠智。2006年3月份,宗玥极不情愿地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与梁忠智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宗玥一口咬定梁忠智在外有了婚外情,之前梁忠智经常早出晚归,而且不止一次提出离婚,但都被宗玥一口拒绝了。

  为何这次宗玥会顺从了梁忠智的离婚要求?“还不都是因为一套房子!”梁忠智说,刚开始任凭他磨破嘴皮也离不掉婚,直到后来他答应放弃镇上的那套房子,宗玥才软了下来,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可我这完全是被逼的啊,我如果不把房子给她,她就不肯离婚,这份放弃房产的协议肯定是无效的。”梁忠智满腹委屈,可是木已成舟,宗玥根本就不可能再归还这套房产。梁忠智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把前妻宗玥告上了溧水县法院,要求收回这套房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讼争的房屋的购买及产权变更登记均发生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已约定该房屋归宗玥所有,并已实际履行了协议。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梁忠智要求宗玥退还已分财产,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梁忠智的诉讼请求。(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溧海姚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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