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房网选粹 | 大白天下 | 缤纷楼花 | 城市屋檐 | 笋盘推荐 | 原色评论 | 聚焦长三角 | 楼市纵横 | 业界分析 |
炒涨炒落 | 理财提示 | 房·故事 | 维权档案 | 专家答疑 | 置业顾问 | 精打细算 | 为所欲为 |  
您当前的位置 :新华报业网 > 房网 > 房故事 正文
拖了3年的房产案执行了

新华报业网  2007-12-05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执行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不执行吧,申请人不满意;强制执行吧,被执行人要骂娘。那么这之间是不是就不可调和呢?近日,南京中院执行局调解了一个拖了3年的案子,竟然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表示感谢。

  某炉料公司是一家特困企业,60多名职工的唯一的饭碗就是杨公井一处办公用房的四五层。但炉料公司的主管部门欠银行的贷款,早在2005年,这处房产被白下法院判给了银行,银行进行拍卖,南京一家贸易公司购得此房产,但炉料公司一直不肯迁出。贸易公司请求强制执行,但炉料公司职工情绪很激动。考虑到强制执行可能造成的后果,白下法院一直没强制执行。贸易公司于是不断进行投诉。2006年,南京中院指派雨花台区法院执行,但由于同样的原因,一直未能执行,这一拖就到今年。

  今年6月,中院决定提级执行,派执行局实施处迟红宁副处长亲自执行。迟副处长研究了案情,一方是特困企业,房产被拍卖后,公司上下对执行有很大抵触情绪,处理不慎,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另一方是通过拍卖买来的房产,申请执行无可厚非。深思熟虑后迟副处长决定调解。

  这是一场马拉松式的调解。第一次调解,双方剑拔弩张。炉料公司认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是他们回购房产,而且只能出200万(现在的市场价估为2000万),贸易公司当然不肯,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随后在迟副处长的支持下,双方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调解,虽没结果,但态度有所缓和。炉料公司又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贸易公司补偿他们200万,他们迁出,二是他们搬出第三层,第四层由他们无偿使用15年。由于双方的分歧太大,调解再次失败。迟副处长打铁趁热,加大力度做双方的工作。这样一共进行了十几轮谈判,9月3日,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炉料公司搬出第三层,贸易公司将第四层无偿给炉料公司使用3年。

  对这个结果,贸易公司很满意,权利得到了保护,社会稳定得到了维护,前天上午,公司给执行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炉料公司也很满意,有了3年时间的缓冲期,也打电话表示感谢。通讯员

  赵兴武徐高纯

                                                          记者 吉启雷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华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或集团子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报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友情链接

南京房地产信息网 南京城市规划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土人景观 万科周刊 中城房网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全房网 新华网房产频道 人民网房产频道 江苏网房产频道 南京房地产-搜房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版权所有:新华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