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200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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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律师:萧虹(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
萧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由于你购买的是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为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对于这类动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建议你签订拆迁安置房购买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的时间、违约责任的处理办法等等,购买前一定慎重考虑。
(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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