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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才贷款?啥叫第二套房?

成都商报  2007-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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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起,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市民将承担更多的首付款和利息。记者昨日从成都部分银行获悉,他们已收到总行关于房地产信贷的最新文件,凡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客户,首付款不低于四成,执行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第二套房不再享受优惠利率

  "9月30日下午比较晚了,我们才接到总行的文件。"昨天,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文件与央行、银监会的通知基本一致,真正细化的地方并不是太多。

在此之前,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除了首付款最低为三成,利率可以下浮15%。该负责人称,依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总行明确了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四成,执行利率为同期基准利率的1.1倍。不仅如此,如果是购买第三套房,首付将升至45%,利率将升至1.15倍;第四套房首付将升至50%,利率将升至1.2倍;依此类推。

  深发展成都分行零售部个贷中心负责人也表示,总行在9月30日下发了最新房贷文件,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客户,除首付款不低于四成,利率较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外,其他内容也不多。

  建行、工行、中行、中信等几家银行的负责人昨天透露,"十一"大假前还没收到总行的正式文件,预计今天就会有最新消息。

  第二套房的认定仍为关注焦点

  招行的相关负责人昨天称,总行文件是从10月1日起执行,招行的具体办法是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为准,"只要是10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都按老办法办理,

  10月1日之后签合同的,就按新政办。"深发展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凡是在"十一"前审批过的客户,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都和以前一样的,如果在这以后办的,就按新办法处理。

  虽说是拿到了总行的文件,可几家银行的负责人在执行上仍存在诸多疑虑,其中的焦点就是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招行、深发展的负责人昨日称,总行在文件中并没有明确哪些情况属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我们在实际操作上也还需要再和总行沟通。"

        在央行和银监会的新政中,要求银行只能对主体封顶的楼盘发放个人贷款,这可能让很多开发商手中的期房难以出手。对此,接受采访的几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回答得比较微妙。据称,封顶才贷款的规定并非第一次提出,但各家银行似乎执行得并不太严格,"这次的文件也要求封顶才贷款,如果大家都严格这么执行也无所谓,否则,还是边看边做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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