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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住房纳入普通住宅开发成趋势

中国房地产报  2007-02-13 10:03


      新华报业网讯  继郑州、北京等地出台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的政策之后,深圳市日前也出台相关规定,在近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比例确定为15%。

  将政策性住房按一定比例纳入普通商品房的开发来解决政策性住房建设难题,逐渐成为一种新趋势。

  深圳新政

  深圳市近日出台了第5期《市政府公报》,其中提到,市政府为稳定住房价格再出新政策,决定对目前深圳市住房供应结构进行调整,将在近期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的政策性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由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商负责建设,房子竣工后无偿移交给市国土房管局。

  根据深圳市政府为该项政策专门制定的《关于在我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安排建设一定比例政策性住房的实施意见》,政策性住房总建筑面积按照选定的拟出让商品住宅用地中住宅建筑总面积的15%确定。

  据深圳的这一实施意见,在政策性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建设标准上,政策性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房以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的二室二厅或三室一厅为主要户型;公共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或一室一厅为主要户型。

  深圳市政府指出,这类政策性住房由国土房管局按照该市政策性住房有关规定安排出售或出租。

  2006年,深圳就曾经对廉租房及经济适用房用地进行了规划,对经济适用房用地安排和户型面积做出了规定。该规划严格规定了不管是普通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都将严格要求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达到建设总住宅面积七成以上。这次新政策的出台,又进一步将政策性住房按比例纳入了商品住宅中。

  政策性住房建设困境

  关于政策性住房的管理和建设一直有政策出台,但落实却面临着不少困难。

  1999年,建设部颁布实施《城镇廉租房管理办法》。按照当时的政策,对住房困难户主要以“补砖头”(即实物配租)为主。2003年底,国家再次调整政策,廉租房管理转向“货币补贴(补人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以西安市为例,为配合国家的政策调整,西安市2004年开始酝酿新的《西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廉租房管理办法》,但方案却迟迟拿不出来。直到2006年8月31日,新的《西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廉租房管理办法》终于颁布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将“补砖头”转向“补人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建设廉租房的财政压力,但西安市政府仍然面临着人多房少的分配困境。

  各地相关办法

  不过,深圳以及郑州、北京等地都已经开始在这方面探索新的解决办法。

  郑州市有关部门人士曾向本报记者介绍,考虑未来每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均建造规划建筑总面积10%的廉租房。这一建议虽然还未实行,但已在市政府的审批中。

  郑州市以往的廉租住房制度主要是“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郑州市过去没有成片集中开发的廉租住房小区,政府手中没有一批固定的廉租住房房源,租房户们分散居住,不利于管理和设施配套。

  但是业内人士仍心存担忧:“政府不再对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让利及项目实行招标,开发商参与的热情难免会受到影响。郑州真正实现经济适用住房及占其规模10%的廉租房的建设计划,日程及进度的明确仍然是一个问题。”

  今年1月25日,北京市规划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今年将新增廉租房30万平方米,以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安家盛表示,30万平方米新增廉租房不会搞成独立的廉租房小区,而是将配合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建设,同步进行配建。除了在即将招标的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廉租房还会配建在容积率较高的普通商品房小区中。

  “配建廉租房的比例会根据小区住宅性质而定,但肯定会形成一定的规模。”安家盛强调。

  按照初步的预计,占总面积三分之二的廉租房今年会盖在配套设施完善的商品房小区中,另外三分之一则通过在市场上收购二手房解决。安家盛透露,建混合小区的开发商可以获得一定的政策优惠。

  安家盛表示,这30万平方米廉租房中的新建部分和以往建廉租房不一样,按照要求,必须在年初开工、年底竣工,因此国土部门正在抓紧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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