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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订金 再涨属违规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6-12-01 09:27


      李先生 问:  今年春节前,我看中了江宁一处楼盘的房子,当时还没有开盘,售楼小姐没有出示预售许可证,便要我赶紧订房,不仅说好了房价是每平方米3600元,还让我交了1万元订金。可一个半月后开盘时,房价涨到了3800元。我想问的是,该处楼盘售楼小姐的做法违规吗?

  解答:根据《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四类投诉较多、反映强烈的问题已经上了“黑名单”,其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制定普通住宅价格”的行为将受重点打击。房产局人士介绍说,李先生碰到的情况属于违规,房管部门将加大对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的内部认购、认定、登记、选号、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或以展会、推介会、会员制等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将按无证预售商品房查处。同时,工商部门也会加大对合同违法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此外,此次房产交易秩序的整治对开盘时间也做出了明确约定,开发企业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的一个月内必须开盘销售,不允许屯房涨价,像李先生遇到的这种“一个半月后才开盘”的现象也属违规行为,房管部门将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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